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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住房补贴,已经说了九年了。退休都几年了,等到何时能兑现?在位的官员希望能为百姓解决点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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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同志:您好!现就您提出的 “无房老职工住房补贴何时发 放?”的问题说明如下: 2003 年,北京市房改办等七个部门联 合下发《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 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 规定等问题的通知》([2003]京 房改办字第078号),北京市行政 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工作正式启 动,并确定了北京市行政事业单 位住房补贴发放顺序是:1、离休 职工住房补贴;2、 1999年以后 参加工作的新职工住房补贴;3、 退休无房职工住房补贴;4、在职 无房职工住房补贴; 5、退休住 房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6、在职 住房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7、在 职老职工2002年年底以后职务、 技术等级晋升后的级差补贴。单 位发放职工住房补贴首先用本单 位公有住房出售净收入、单位自 有资金安排解决。不足部分,经 房改、财政部门审核后按一定比 例给予补助,其中:市属行政事 业单位由市财政资金补助;区属 行政事业单位由区财政资金补 助。 2003年至今,市房改办与市 财政、人事、老干部局等相关单 位积极配合,经市政府批准,已 发放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离休职 工、困难企业离休职工和行政事 业单位中1999年以后参加工作的 无房新职工住房补贴。经与市房 改办研究,2008年计划发放退休 无房职工住房补贴。为了推进市 属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发放进 度,最近,我们正在积极地向市 政府进行汇报,并与市房改办共 同研究,加快审核进度,积极测 算和筹集财政资金,按照我市市 级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发放顺 序,加快住房补贴发放进度。感 谢您对北京市住房改革工作的支 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