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市政府对“三农”的投入达到了171.2亿元,同比增长31.1%。一是促进农村发展。及时拨付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确保“亮起来、暖起来、循环起来”工程顺利实施。支持新一轮山区农民搬迁工程,加快推动农村街坊路、安全饮水、污水处理、农厕改造、垃圾处理等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加强村庄环境整治,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整合财政资金,大力支持以设施农业为主的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拨付资金10亿元,支持建立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加快搭建农业投融资平台,鼓励农民个人、金融等社会资本投入农村。支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对参保农民给予50%的保费补贴,降低农业生产风险。三是着力促进农民增收。大幅度提高种粮补贴标准,及时拨付资金5.4亿元,确保对农民的各项补贴政策有效落实。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体系建设,推动农民转移就业,提高农民素质。四是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农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支持力度,推动城乡公共事业统筹发展。拨付补助资金2.8亿元,为9268名乡村医生趸缴农村养老保险,乡村医生养老得到基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