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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增冬季燃煤自采暖救助标准

2011/3/12 21:29:10来源:不详作者:佚名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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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解决好特困家庭取暖过冬困难的问题,今年我市继续通过临时救助方式发放救助金,并调高救助标准,由原来的一个采暖季每户200元提高到300元,以确保特困家庭提早购煤储煤,顺利过冬。具体救助对象包括享受本市城乡低保待遇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对象中依靠燃煤自采暖过冬的家庭。采暖季由今年11月15日起至明年3月15日止。

                                                                 (市局社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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