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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中规定: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此部分会议费用工作人员回所在单位如何报销在那个科目支出?会议费or差旅费?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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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中规 定:“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 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 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 一开支,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 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 差旅费规定报销。”即主办单位 负责吃住,参会人员无需交纳食 宿费用,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 补助费和公杂费不再回单位报 销,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 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如果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并 且要求参会人员交纳食宿费用 的,需由会议主办单位出具费用 明细单据,如住宿费多少钱、伙 食费多少钱、会议费用多少钱, 工作人员回所在单位后按照差旅 费管理办法中的报销标准和项目 进行报销,在差旅费科目中列 支。 除此之外,对于不统一安排食宿 的,第十七条中也明确规定: “小型调研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 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 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 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感谢您对北京财政的关注和支 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