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您现在的位置: 会计继续教育网 >> 会计问答 >> 正文
服务热线:010-62382600 15901028487

请帮助

2011/3/13 1:03:33来源:不详作者:佚名点击数: ()
【字体:

咨询问题详细内容:

请问: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交接,我对科目不懂. 1.目前在应交税金借方有余额.是已交完的(前任会计遗留的).我怎样把此科目作平. 2.目前在应付福利费贷方有余额,(前任会计遗留的),现在咱们没有此科目怎么办. 3.请您写出会计分录,谢谢!!

问题回复详细内容:

你好:应交税金借方余额反映多 交的税费,可以抵减以后税费。 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要按照该制度的要求进行相应的 会计核算,衔接时“应付福利 费”科目余额应转入“其他应付 款”科目,有关支出需从此列 支。待全部支出以后,具实在成 本中列支。

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新疆会计继续教育 山东会计继续教育 陕西会计继续教育 山西会计继续教育 天津会计继续教育 沈阳会计继续教育 大连会计继续教育育 广东会计继续教育 深圳会计继续教育  江西会计继续教育 福建会计继续教育 湖南会计继续教育  安徽会计继续教育 甘肃会计继续教育 四川会计继续教育  江苏会计继续教育 河北会计继续教育 浙江会计继续教育  宁波会计继续教育 湖南会计继续教育 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重庆会计继续教育  云南会计继续教育  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关于我们 | 通知公告 | 继教流程 | 会计年检 | 资格查询 | 会计问答 | 办理须知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 - YaTime.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会计继续教育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