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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是否有事业单位免交企业所得税的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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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提出的“是否有事业单位免交 企业所得税的文件规定?”收 悉,现答复如下: 一般情况下,税收法规规定的税 收优惠政策事业单位均可以享 受。除此之外,还可以参照《事 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 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国税发[1999]65号)中的相 关,对财政拨款;经国务院及财 政部批准设立和收取,并纳入财 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 户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资金、附 加收入等;经国务院、省级人民 政府(不包括计划单列市)批准, 并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财政预算 外资金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 费;经财政部核准不上交财政专 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 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用 于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收入;事 业单位从其所属独立核算经营单 位的税后利润中取得的收入;社 会团体取得的各级政府资助;社 会团体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 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社会各界 的捐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如仍有不明事项,可电话咨询: 88549504或88549506 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 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