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科学发展,发挥财政职能,确保2009年预算任务圆满完成
综合分析影响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2009年收支矛盾会更为突出,将是财政比较困难的一年。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准备得更周密一些,坚定必胜信心,扎实做好工作,为加快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持扩大内需,促进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投资结构,着力扩大内需。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外部联络线、城市路网、公交枢纽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一批资源能源保障重点工程。推动实施民生改善项目,加快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城市和农村危房改造,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拓宽筹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国债转贷资金,筹集社会资金,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和加快实施。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研究落实工业振兴计划,推动高端制造业和都市工业发展,提升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形成分工合理的发展格局。增强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的国际竞争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引导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现代物流、商贸等服务业集群发展,构建现代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流通体系,优化消费环境,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壮大文化创意产业和体育产业,支持发掘新的消费热点,引导市民在旅游、健身、体育、休闲方面扩大消费,增强拉动作用,为首都经济的更好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推进税制改革,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减轻社会税费负担,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允许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金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相应调整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及征收率,通过降低工业、商业企业等增值税税负,促进企业投资和扩大内需。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增强企业发展能力。继续执行好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及单边征收、减免住房交易税费等政策措施,增加居民消费能力。取消和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出口退税率调整政策,大力支持出口增长。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费率,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周期,暂缓调整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减轻企业和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激发企业活力,促进扩大内需。
落实和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切实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等补贴,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民购买能力,对农民购买家电产品和淘汰更新农用黄标车给予财政补贴,扩大农村内需。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调整时间提前到年初完成,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财税政策,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制度,在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补贴等方面实现城乡同等待遇。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改进和完善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巩固零就业家庭动态帮扶机制,落实对各类技能培训的补贴政策,建立和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积极促进再就业。
(二)坚持自主创新,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推进结构优化升级。
大力支持自主创新,综合运用预算、贴息、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增强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功能,进一步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性作用,为企业的创新和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继续发挥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从重点产业、创新创业孵化和知识产权促进等方面入手,提升园区技术创新水平和产业竞争力。加大科技投入,实施十八个重大科技专项,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积极推进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落户北京,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引导和激励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各项优惠措施,为高端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和优质生活服务,加快聚集高级人才,为建设首都创新型城市提供保障。实行自主创新技术及产品政府首购、订购制度,促进自主创新产品的应用,支持并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创新财政投入与金融手段的配合机制,放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促进平台,不断完善创业金融体系。支持中关村股份代办转让、创业板试点,资助企业改制上市,促进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做大做强中关村板块,缓解部分科技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吸引境内外风险投资,促进创业期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加大对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的支持力度,弥补开展政策性业务的代偿损失,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利用财政贴息、奖励等手段,对新设金融机构、金融后台支持服务体系建设等给予支持,优化金融环境。
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财税政策体系。通过财政投入、补助、奖励、政府采购、税收优惠等方式,大力支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节能减排工作。通过推进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开展清洁生产,切实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以及城市垃圾、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降低废物最终处置量。支持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鼓励使用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推行绿色采购,大力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进一步增加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巩固绿色奥运成果。继续落实黄标车提前淘汰与治理补助政策,支持平房区“煤改电”工作,提升环保监测能力建设,推进首都大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加强城乡生态保护工作,支持绿色屏障建设,努力扩大城市绿色空间;加快实施新城森林公园和绿色走廊等生态项目建设,保护城市森林、城市湿地等生态系统,建设生态城市。进一步推进城市环境整治,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结合部环境问题;支持完成300个老旧小区、150条胡同的环境整治,对600栋楼房进行“平改坡”改造。围绕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庆典,开展重要活动场所环境整治和城市景观设施布置,做好环境保障工作。
(三)坚持城乡统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建立健全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的财力保障机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切实落实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完善方案,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增加区县统筹安排财力,并重点向生态涵养区、城市南部、西部地区倾斜,协调推进新农村和重点新城建设,确保区县按照功能定位的要求,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区县合作的财税激励及共享机制,促进区县间的互利共赢和协调发展。努力构建强农惠农的财政金融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创新运营机制,充分发挥农业投资公司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向农村。
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缩小城乡差距。增加政府投入,吸引社会资金,加快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尽快完成6000万平方米的街坊路建设并同步配套绿化、8000公里老化供水管网改造、50万户“一户一表”节水改造、366个重要水源保护地村庄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任务,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快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推广使用沼气、秸秆等清洁能源,健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加大对水源保护区转移支付力度,形成有利于保护农村自然资源的激励机制,努力建设生态文明村庄。
支持发展现代农业,积极促进就业,努力实现农民增收。积极发展设施农业,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流通现代化,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机制,分散农业风险。健全农民转移就业的扶持政策,对农村劳动力开展免费职业培训,对招用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努力开发适合农村特点的就业岗位,积极促进农民就业。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农民享受公共服务的水平。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推进农村有线电视户户通,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不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强教师培训,改善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维护农村教师队伍稳定。落实困难学生补助和生均公用经费定额补助政策,健全城乡统筹的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加快推进新城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和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农民卫生健康水平。
(四)坚持以人为本,使广大群众共享科学发展成果。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抓好“平安北京”建设。继续保障政法系统投入,支持科技强警,健全司法救助,稳定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投入,按照奥运标准,推进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居民饮食、用药安全。支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提高消防装备水平,努力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保障城市供水、排水、供热和能源供给,加强地下管线维护,提高城市运行保障能力。完善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切实维护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着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调整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减免政策范围,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经费保障工作。加大教育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力度,重点解决抗震加固问题。加强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大力发展特色职业教育特别是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支持高等教育“三大工程”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继续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奖学金、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资金及时到位。
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增加基层图书馆服务站点,支持各类公益文化演出活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落实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和文物保护中长期规划,提高文物征集专项经费规模,完善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向公众开放的经费保障机制,提升群众文化生活水平。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重点做好医疗机构全成本核算与财政补偿机制的研究工作。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适度提高保障标准,放开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门诊,减少个人医保支出,着力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与物价变动相适应的城乡低保动态调整机制和临时救助制度,注重最低工资标准和低保制度的衔接,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实施高龄津贴制度,为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制度。
全力支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完善公交补贴的财政保障机制,加强监管,提高公交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公交路网,实现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的有机衔接,建立和完善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交通体系,让市民享受更多的出行便利和实惠。
(五)坚持深化改革,发挥财政体制机制整体合力。
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的绩效管理。在预算编制中,进一步细化各部门的绩效目标和职责范围,研究建立支出绩效对预算编制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逐步实现从注重投入向注重支出效果转变。创新专项资金分配机制,引入竞争和专家论证评审,实现择优配置。建立部门预算责任制度,强化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的责任。进一步健全转移支付分配体系,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考核和监督,保证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公正、效益。切实加强重大投资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确定的投向、标准和建设程序等要求,选准选好项目,资金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用好管好建设资金。对项目资金、质量、进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效益。
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支出、重大决策等理财事项,广泛征求意见,实现科学决策。坚持落实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月寄送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制度,继续扩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进一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与管理的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努力打造“透明预算”。
统筹财政改革,确保财政管理体系高效运转。进一步完善财政投资评审、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绩效考评等改革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财政信息资源,做实、做细、做准项目库,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公务仓管理改革,强化罚没物资和临时机构资产管理,以动态管理为基础,创新资产的配置机制、共享共用机制和信息化监控机制,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衔接。完善统一预算管理平台,加强预算全过程监控,实时、动态掌握财政资金的分配结构和流向,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财政资金运行体系,提高财政资金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使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还需清醒地看到,在保持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上,财政任务十分艰巨,大力开展增收节支仍然是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因此,要切实加强宏观经济运行的分析与监测,密切关注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和税收政策对本市经济及财政收入的影响,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加快实施财税库银联网,提高收入监控水平,严格依法征管,确保应收尽收。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不断加大改善民生支出的同时,切实按照建设节约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压缩会议、接待、差旅费、出国经费等支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土地资源;认真落实公车封存30%的措施,压缩车辆经费,控制新车购置,原则上编制内新购车辆从封存车辆中调剂解决。深化结余资金管理,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深入推进机关节能降耗工作,加大公务卡实施力度,逐步实现公务消费透明化。围绕中央及市委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整合政府资源,增量安排与存量调整相结合,搭建资金平台,创新分配机制和使用方式,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
各位代表,200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2009年的预算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努力圆满完成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在新的起点上为加快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构建更加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做出更大贡献!
综合分析影响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2009年收支矛盾会更为突出,将是财政比较困难的一年。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措施准备得更周密一些,坚定必胜信心,扎实做好工作,为加快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持扩大内需,促进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投资结构,着力扩大内需。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外部联络线、城市路网、公交枢纽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一批资源能源保障重点工程。推动实施民生改善项目,加快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城市和农村危房改造,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拓宽筹资渠道,积极争取中央国债转贷资金,筹集社会资金,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和加快实施。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研究落实工业振兴计划,推动高端制造业和都市工业发展,提升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形成分工合理的发展格局。增强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的国际竞争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引导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现代物流、商贸等服务业集群发展,构建现代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作用,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流通体系,优化消费环境,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壮大文化创意产业和体育产业,支持发掘新的消费热点,引导市民在旅游、健身、体育、休闲方面扩大消费,增强拉动作用,为首都经济的更好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推进税制改革,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减轻社会税费负担,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允许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金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相应调整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及征收率,通过降低工业、商业企业等增值税税负,促进企业投资和扩大内需。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增强企业发展能力。继续执行好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及单边征收、减免住房交易税费等政策措施,增加居民消费能力。取消和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出口退税率调整政策,大力支持出口增长。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费率,调整医疗保险缴费周期,暂缓调整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减轻企业和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激发企业活力,促进扩大内需。
落实和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切实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政策,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等补贴,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民购买能力,对农民购买家电产品和淘汰更新农用黄标车给予财政补贴,扩大农村内需。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调整时间提前到年初完成,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财税政策,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管理制度,在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补贴等方面实现城乡同等待遇。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改进和完善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巩固零就业家庭动态帮扶机制,落实对各类技能培训的补贴政策,建立和完善就业援助制度,积极促进再就业。
(二)坚持自主创新,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推进结构优化升级。
大力支持自主创新,综合运用预算、贴息、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等政策工具,增强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功能,进一步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性作用,为企业的创新和发展营造宽松的环境,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继续发挥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从重点产业、创新创业孵化和知识产权促进等方面入手,提升园区技术创新水平和产业竞争力。加大科技投入,实施十八个重大科技专项,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积极推进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落户北京,推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引导和激励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各项优惠措施,为高端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和优质生活服务,加快聚集高级人才,为建设首都创新型城市提供保障。实行自主创新技术及产品政府首购、订购制度,促进自主创新产品的应用,支持并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创新财政投入与金融手段的配合机制,放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搭建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促进平台,不断完善创业金融体系。支持中关村股份代办转让、创业板试点,资助企业改制上市,促进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快速发展,做大做强中关村板块,缓解部分科技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吸引境内外风险投资,促进创业期中小企业股权融资。加大对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公司的支持力度,弥补开展政策性业务的代偿损失,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利用财政贴息、奖励等手段,对新设金融机构、金融后台支持服务体系建设等给予支持,优化金融环境。
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财税政策体系。通过财政投入、补助、奖励、政府采购、税收优惠等方式,大力支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节能减排工作。通过推进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开展清洁生产,切实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以及城市垃圾、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降低废物最终处置量。支持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鼓励使用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推行绿色采购,大力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进一步增加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巩固绿色奥运成果。继续落实黄标车提前淘汰与治理补助政策,支持平房区“煤改电”工作,提升环保监测能力建设,推进首都大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加强城乡生态保护工作,支持绿色屏障建设,努力扩大城市绿色空间;加快实施新城森林公园和绿色走廊等生态项目建设,保护城市森林、城市湿地等生态系统,建设生态城市。进一步推进城市环境整治,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结合部环境问题;支持完成300个老旧小区、150条胡同的环境整治,对600栋楼房进行“平改坡”改造。围绕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庆典,开展重要活动场所环境整治和城市景观设施布置,做好环境保障工作。
(三)坚持城乡统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建立健全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的财力保障机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切实落实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完善方案,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增加区县统筹安排财力,并重点向生态涵养区、城市南部、西部地区倾斜,协调推进新农村和重点新城建设,确保区县按照功能定位的要求,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区县合作的财税激励及共享机制,促进区县间的互利共赢和协调发展。努力构建强农惠农的财政金融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发展投融资平台,创新运营机制,充分发挥农业投资公司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向农村。
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缩小城乡差距。增加政府投入,吸引社会资金,加快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尽快完成6000万平方米的街坊路建设并同步配套绿化、8000公里老化供水管网改造、50万户“一户一表”节水改造、366个重要水源保护地村庄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任务,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加快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推广使用沼气、秸秆等清洁能源,健全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加大对水源保护区转移支付力度,形成有利于保护农村自然资源的激励机制,努力建设生态文明村庄。
支持发展现代农业,积极促进就业,努力实现农民增收。积极发展设施农业,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推动农村流通现代化,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机制,分散农业风险。健全农民转移就业的扶持政策,对农村劳动力开展免费职业培训,对招用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单位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努力开发适合农村特点的就业岗位,积极促进农民就业。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障制度,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农民享受公共服务的水平。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推进农村有线电视户户通,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不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强教师培训,改善农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维护农村教师队伍稳定。落实困难学生补助和生均公用经费定额补助政策,健全城乡统筹的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加快推进新城区域医疗服务网络和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提高农民卫生健康水平。
(四)坚持以人为本,使广大群众共享科学发展成果。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抓好“平安北京”建设。继续保障政法系统投入,支持科技强警,健全司法救助,稳定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投入,按照奥运标准,推进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居民饮食、用药安全。支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提高消防装备水平,努力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完善市政公用设施,保障城市供水、排水、供热和能源供给,加强地下管线维护,提高城市运行保障能力。完善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切实维护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着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调整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减免政策范围,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经费保障工作。加大教育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力度,重点解决抗震加固问题。加强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大力发展特色职业教育特别是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支持高等教育“三大工程”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继续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奖学金、生活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资金及时到位。
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增加基层图书馆服务站点,支持各类公益文化演出活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落实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和文物保护中长期规划,提高文物征集专项经费规模,完善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向公众开放的经费保障机制,提升群众文化生活水平。
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重点做好医疗机构全成本核算与财政补偿机制的研究工作。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适度提高保障标准,放开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灵活就业人员门诊,减少个人医保支出,着力解决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与物价变动相适应的城乡低保动态调整机制和临时救助制度,注重最低工资标准和低保制度的衔接,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实施高龄津贴制度,为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制度。
全力支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完善公交补贴的财政保障机制,加强监管,提高公交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公交路网,实现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的有机衔接,建立和完善安全、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交通体系,让市民享受更多的出行便利和实惠。
(五)坚持深化改革,发挥财政体制机制整体合力。
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的绩效管理。在预算编制中,进一步细化各部门的绩效目标和职责范围,研究建立支出绩效对预算编制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逐步实现从注重投入向注重支出效果转变。创新专项资金分配机制,引入竞争和专家论证评审,实现择优配置。建立部门预算责任制度,强化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的责任。进一步健全转移支付分配体系,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考核和监督,保证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公正、效益。切实加强重大投资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确定的投向、标准和建设程序等要求,选准选好项目,资金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用好管好建设资金。对项目资金、质量、进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资金安全,充分发挥效益。
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支出、重大决策等理财事项,广泛征求意见,实现科学决策。坚持落实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月寄送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制度,继续扩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进一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使用与管理的信息公开,把公开透明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努力打造“透明预算”。
统筹财政改革,确保财政管理体系高效运转。进一步完善财政投资评审、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绩效考评等改革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财政信息资源,做实、做细、做准项目库,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公务仓管理改革,强化罚没物资和临时机构资产管理,以动态管理为基础,创新资产的配置机制、共享共用机制和信息化监控机制,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衔接。完善统一预算管理平台,加强预算全过程监控,实时、动态掌握财政资金的分配结构和流向,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财政资金运行体系,提高财政资金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使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迈上了新台阶,还需清醒地看到,在保持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上,财政任务十分艰巨,大力开展增收节支仍然是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因此,要切实加强宏观经济运行的分析与监测,密切关注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和税收政策对本市经济及财政收入的影响,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加快实施财税库银联网,提高收入监控水平,严格依法征管,确保应收尽收。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不断加大改善民生支出的同时,切实按照建设节约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压缩会议、接待、差旅费、出国经费等支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项目,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土地资源;认真落实公车封存30%的措施,压缩车辆经费,控制新车购置,原则上编制内新购车辆从封存车辆中调剂解决。深化结余资金管理,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深入推进机关节能降耗工作,加大公务卡实施力度,逐步实现公务消费透明化。围绕中央及市委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安排各项财政资金,整合政府资源,增量安排与存量调整相结合,搭建资金平台,创新分配机制和使用方式,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
各位代表,200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2009年的预算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努力圆满完成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在新的起点上为加快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构建更加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