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市财政向高校拨付国家奖助学金1.4亿元。一是落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对9166名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成绩等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奖励。二是落实国家助学金,对40725名普通高校和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给予补助。三是市财政在安排国家奖助学金时主要向民族院校和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倾斜,并将生源地为地震重灾区的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并纳入现行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维护首都教育公平。
(市局教科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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