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会计继续教育网您现在的位置: 会计继续教育网 >> 会计问答 >> 正文
服务热线:010-62382600 15901028487

政府采购项目是否适用招标投标法的问题?

2011/3/13 3:47:02来源:不详作者:佚名点击数: ()
【字体:

咨询问题详细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 2、对于贵方答复“关于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项目是否适用招标投标法的问题,立法上没有明确,理论上存在争议。实践中一般认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以适用财政部18 号令为宜。我们在实践中适用的是财政部18号令。” 是否可以更明确地理解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如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以适用财政部18 号令为宜。“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是否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执行?

问题回复详细内容:

网民您好: 关于您5月4日留言,首先,财政 部18号令是《政府采购法》的下 位法,仅适用于政府采购招标行 为;其次,关于招标行为的法律 适用问题,我们认为注意以下几 点: 1、《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在 先,为旧法,仅规范招标行为, 《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在后, 为新法,既规范招标行为,也规 范非招标行为,但仅限于政府采 购; 2、《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 活动,适用本法”;《政府采购 法》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 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 法”。 3、由此可见,新旧两法的规定不 尽一致,需要进一步解释明确; 而《立法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所以我们无权对 两法作出解释。 关于上述两法适用的有关问题, 建议您详细查阅两部法律的具体 规定,并结合《立法法》的规定 进行全面的理解。 希望我们的意见对您有所帮助。

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新疆会计继续教育 山东会计继续教育 陕西会计继续教育 山西会计继续教育 天津会计继续教育 沈阳会计继续教育 大连会计继续教育育 广东会计继续教育 深圳会计继续教育  江西会计继续教育 福建会计继续教育 湖南会计继续教育  安徽会计继续教育 甘肃会计继续教育 四川会计继续教育  江苏会计继续教育 河北会计继续教育 浙江会计继续教育  宁波会计继续教育 湖南会计继续教育 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重庆会计继续教育  云南会计继续教育  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关于我们 | 通知公告 | 继教流程 | 会计年检 | 资格查询 | 会计问答 | 办理须知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 - YaTime.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会计继续教育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