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信息化预算支出项目管理,提高信息化资金使用效益,近日,市财政局与市信息办联合制定下发《北京市信息化预算支出项目绩效考评管理办法(暂行)》,对信息化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信息化发展规划范围内由财政性资金安排的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类项目和信息化运行维护类项目支出,包括总则、分类和方法、内容和指标、组织实施、工作程序、结果应用、工作要求、附则八个部分。考评主要内容分为业务和财务两部分,业务考评指标包括:规划与立项情况、业务完成程度、效益实现情况、项目组织管理;财务考评指标包括:预算考核、财务管理状况、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办法规定,从2009年起,市级预算单位全部信息化项目要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其中500万元以上项目原则上由财政组织考评,500万元以下项目由预算单位自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信息化管理部门组织的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信息化发展规划范围内由财政性资金安排的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类项目和信息化运行维护类项目支出,包括总则、分类和方法、内容和指标、组织实施、工作程序、结果应用、工作要求、附则八个部分。考评主要内容分为业务和财务两部分,业务考评指标包括:规划与立项情况、业务完成程度、效益实现情况、项目组织管理;财务考评指标包括:预算考核、财务管理状况、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办法规定,从2009年起,市级预算单位全部信息化项目要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其中500万元以上项目原则上由财政组织考评,500万元以下项目由预算单位自行考评,考评结果纳入信息化管理部门组织的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范围。